2020-11-03 来源: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浏览次数:次
为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促进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0〕33号)、《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和《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〉的意见》规定,经省政府同意,决定聘请各行各业72名同志(律师代表15名,本所银波律师位列其中)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,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。
银波律师依照工作要求,严格遵守《甘肃省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》,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。